恰恰好一年了!
是從2010年9月22號由其他熱心的網友告知老菜,有人盜用我的圖片開始的
恰恰好一年了!
【食欲有驅動人生的力量-露卡】.【悠Yo一家親~yoyo拔】與老菜
我們三個人得到了一篇道歉的文章
也請觀看的人們保持理性,勿在寶貝熊的道歉文章裡留下謾罵與不堪的字眼
這是我們三個人與對方之間的事情
只是剛好這件事情發生在網路上並且公開著
<過街老鼠人人喊打>或是<別人吃麵.看的人喊燙>的事情
我們已經在各媒體或網路平台看過許多了
況且
我們都明白<遣責>如果有效的話
那麼我們所認知的社會亂象應該會減少一點才對
這篇文章的用意,是想寫下自己透過此次所得到的感受與想法
人的品格與事情的真偽
通常需要一個事件的發生與足夠時間的累積才能得以印證
我曾經試著想像
究竟這位寶貝熊,又或者更精準的稱呼為-彭小姐
是存在著何種想法.動機與勇氣之下
會願意花時間將幾個部落客的圖片擷取下來,並且再一張張貼在自己的文章裡
對我來說
不論是自己拍的照片修圖或是擷取別人的圖片下來再轉貼,都是一樣花時間的
所以
依我個人淺薄的理解能力與笨拙的修圖能力而言
實在難以體會
這是在《無知》與《不慎》的精神狀態下,能夠辦得到的事情
但是,那也不重要了!
與其一再地責難彭小姐的不是
我想,國人對於《道德》二字應該要更加地重視才是
彭小姐盜取圖片的行為,只是冰山中的一角
或許你(妳)也曾經做過
舉個例來說
老菜小時候,曾在同儕間的比較心之下
因為太渴望與同學一樣能夠在下課時,神氣活現地走進福利社買一罐可口可樂
所以,連續二天趁著媽媽在陽台晾衣服時
小心翼翼地從媽媽的錢包裡拿走幾枚不起眼的銅板
<盜/偷>這個字眼
在面對一塊錢銅板與一百萬紙鈔時,意義性是一致的
其實
老菜在國小一年級所做的行為,與販賣盜版唱片的投機商人相同
也與拿著整本書去影印的學生是無異的
當然,與彭小姐對於我們三個人的行為也是一樣的
都是出自於個人想要快速得到快樂<或利己>的心態,所做出的一種取巧的方法
差別在於
老菜在偷零錢的隔天就東窗事發了
代價是一支被打斷的籐條
還有一個知錯痛哭的孩子與一個因小孩犯錯而心靈受傷的母親
我很感謝母親在把我痛打一頓之後
選擇了相信我往後不會再犯,謝謝她依然願意給我無限的疼愛直到她撒手人寰
而彭小姐在給我們三人的信件中,提到了《古人有云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》
正因為我也是過來人,所以我很能理解這句話
只不過
這次,不再只是媽媽打小孩就可以解決的事情
因為我們在法律的定義上
大家都已經是能對自己行為負責任的成人了
素昧平生的雙方,也只能透過公正的第三者來判決此事
面對彭小姐選擇了<捐贈>這個四贏的方式
讓告人的與被告的,不必再耗費時間跑法院是雙贏
減少開庭的次數等於節省了社會成本,是一贏
將原本拘役得易科罰金的款項,轉為捐贈給慈善團體,又是一贏
關於彭小姐公開的道歉文章,我選擇相信她的真心誠意
而不是為了要我們三人簽下和解同意書才寫的
或許
在原告與被告雙方的認知裡,對於自己都有某種程度上的<委屈>
但我想
這算是在已知的現行方式裡,最合宜的選擇了
今晚,老菜又重新讀了2006年由林火旺教授所著的《道德》一書
裡頭提到
若是針對全台灣所有犯過法的人進行一項調查
相信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
在犯法之前都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
換句話說
違法的人,缺乏的是道德,而不是缺乏法律常識(P.91)
又提到
一個擁有品格和道德的人,才可能成為別人尊敬的對象
一個贏得別人尊敬的人,活得才有尊嚴和價值
而活得有尊嚴,是幸福人生的重要元素(P.79)
人常言,凡走過必留下痕跡
我試著理解
我若是彭小姐,內心裡到底要承受多少的良心譴責?
我的家人
會不會在每次發生口角時,就拿出這件事來傷我?
我的朋友
會不會因為這件事而有所遠離我?
我現在或未來的老闆或同事
會不會因為此事,對我的品行存有質疑?
我現在或未來的伴侶
會不會因為此事而看輕我?
只能說我不是個勇敢的人,用肉做的心,光是想像就覺得難過
老菜衷心地希望這些不會發生~
先前說過
人的品格與事情的真偽
通常需要一個事件的發生與足夠時間的累積才能得以印證
同樣的道理,也適用在友誼之間
老菜與【悠Yo一家親~yoyo拔】僅是一頓飯的網友
而與【食欲有驅動人生的力量-露卡】更是完全沒有見過面的陌生人
在事件發生後
謝謝住在島嶼北方的兩位
除了在表格文件的準備,大力協助住在島嶼南端的老菜之外
同時在精神上,也讓我有了依靠的安全感
謝謝你們讓老菜體會到人與人之間,互助與互信的真實性與重要性
謝謝,那些曾與老菜一起同仇敵愾的朋友們
也謝謝替老菜燒光碟資料的吳女士
更謝謝蔡女士無私地分享了她的經驗與細節
<不告而取謂之盜也>
這句話
不僅是在現實的法律裡行得通,同樣也適用在網路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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